昨天夜晚,不知怎么和C讨论起关于教育部吊销范跑跑教师资格证的事。对这事儿,没什么可说的,无论范跑跑别的方面人们怎么评价,我倒觉得他应该是个好老师。无论知识水平、口才还是思维,都是一流的,这从他的一些学生、一些同事的评价中,也可以略微知道一些。仅仅因为一些言论而吊销一个人的教师资格证,是标准的因言获罪,是一种只有在专制社会才会发生的事情。
C也持这样的观点,并对范跑跑表示了理解与同情。但是,当我问他,如果这样的一个人,来你的公司应聘某个职务时,你会要他吗时,他却一点也不含糊:不要。
这就是范跑跑这件事中的一个悖论。许许多多的人们,可以理解范跑跑,同情范跑跑,为他鸣不平,甚至赞美他的坦诚与勇敢,可是,当这样的一个人,成为与自己的现实生活密切相关的人时,却立马来了个180度的大转弯。C的观点很明确,公司是一个团队,需要人才,但合作精神绝对应该是第一位的。没有哪个团队愿意要一个总喜欢独立特行、别出新裁,惹事生非的人。再有才也不行。
说到底,我觉得,无论是范跑跑老师的支持者、赞美也好,他的反对者、谩骂者也好,都不是从真正的意义上理解了范跑跑,而只是从自身的观点与利益出发来看这件事的。都只是借他人的酒杯,浇自己的块垒而已。
